根据辽宁省委组织部《2022年辽宁省选调生工作公告》,经学生自愿申报、所在学院推荐、学校审核研究等步骤,现将我校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具体推荐人选名单详见附件1。
如对以上公示推荐人选有异议或意见,请于10月29日17:00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416-4199636
电子信箱:lngydxzzb@lnut.edu.cn
附件1:辽宁工业大学2022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公示名单
中共辽宁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