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军
男,1978年4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本科、硕士毕业于沈阳工业大学、博士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历任辽宁工业大学理学院副院长、院长,学科发展规划处处长、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院长(部长),党委常委、副校长等职。现任辽宁工业大学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工作分工:
负责组织、宣传、统战、工会、法治和信访、人事、人才、教师发展、离退休、后勤、基建、资产经营、集体企业工作。
分管机构:
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工会、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后勤基建处、资产经营中心。
联系学院(部):
理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软件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