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硕士学位论文质量,鼓励研究生和导师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促进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同时也为我校推荐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做好准备,特制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
一、评选原则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针对各学科、专业的不同特点,重点突出论文研究工作的成果和创新性,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
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一般为本学年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三、评选数量
每次评选出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量为本学年获得硕士学位人数的10%左右;各院(系)可按15%推荐;若所授学位人数不足10人时,可以推荐1人;名额应严格控制,宁缺勿滥。
四、优秀硕士论文的评选标准
1.研究方向明确,论文选题为本学科、专业中的前沿或重要问题,有较大理论意义;或有工程背景,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较大的实用价值。
2.论文在理论或方法上有新的见解和创新,理论体系完整;或有较大社会效益及较好应用前景。
3.在专家评阅、论文答辩中获得较高的评价。
4.论文体现作者具有本学科及相关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严谨的学术作风。
5.论文成果已有部分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
6.论文结构严谨,推理严密,层次分明,文字表达准确,图表清晰,正确无误。
五、评选程序和方法
1.评选工作每年一次,在五月份进行。
2.由研究生本人或导师申请,填写“辽宁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并向所在学院、系(部)提交学位论文、2000-3000字大摘要和有关推荐材料。
3.院、系(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推荐。院、系(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者的学位论文及其成果进行审核,写出评审意见。若无符合评选标准的论文,允许空缺。
4.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对推荐侯选人的材料进行评议,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对复审通过的学位论文和相关材料进行评议,结合专家评阅意见,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6.研究生学院在网上予以公示并公布优秀学位论文名单。
六、奖励
1.学校向被评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颁发“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荣誉证书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2.学校奖励每篇优秀硕士论文600元。其中奖金的一半支付给论文作者,另一半支付给指导教师。
七、其他
1.对已获奖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一经确认,取消优秀硕士论文称号,追缴奖金,并予以公布,对当事人和已授予的学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我校参加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论文,原则上从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中择优推荐。
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200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