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和开题报告是学位论文顺利进行的必要基础,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硕士研究生、导师和各院(系、部)应给予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工作,制定以下规定:
一 选题的依据
1 必须贯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应是国家、省、市的科研课题,或者是对本学科、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一定实际意义的课题,或者是能够反映出运用所学理论,综合各种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开发性项目。
2 选题既要结合导师的科研课题,同时又要考虑实验基础和条件,注意有利于发挥研究生的专长。
3 要考虑研究生在1.5年内能完成,并提出新见解或创造性成果,课题分量难易程度要适当,经费及实验条件应具备。
二 选题和开题报告工作的时间
研究生一般在第三学期进入课题,因此,选题和开题报告工作一般从第三学期开始进行,在第三学期末完成。
三 开题报告的内容与形式
1 研究生详细填写开题报告书,应重点阐述论文选题的国内外研究概况、研究意义、基本内容、研究方案、研究特色及创新之处。
2 在“本论文选题的国内外研究概况”一栏最后,要附加20篇以上的中外文参考文献。
3 开题报告书必须经导师审阅并同意。
4 院(系、部)按硕士点成立开题报告评议组,评议组由3-5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本学科专业教师组成,以答辩的形式审核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5 导师可以作为评议组成员,而且必须参加所指导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会。
6 开题报告要求研究生做成PowerPoint形式。每位学生的开题报告时间一般为30分钟,即自述10-15分钟,提问10-15分钟。
7 开题报告通过后,题目一般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时需经院(系、部)领导批准并上报研究生学院。题目如有实质性改变,需重新作开题报告。
8 开题报告通过后,开题报告书一式三份,研究生学院、导师、研究生各一份。
四 审核标准
1 评议小组应对论文的选题、研究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研究特色及创新之处等作出综合评议,提出对该项课题的有关建议。
2 开题报告的评议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不通过者必须在三个月内重新开题。第二次开题报告不通过者,不能继续进行学位论文工作。
200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