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工大研字【2013】5号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研究生精品课程、教改项目经费管理,使有限的经费最大限度地取得良好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投入
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和教改项目经费由学校投入。省级精品课及教改项目经费由省教育厅下拨到学校,再由学校划拨到项目负责人,学校不收取管理费。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情况划拨相应的配套经费资助校级、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及教改项目。
二、经费使用
校级及省级精品课程、教改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的支出:
1、教学建设与改革工作中发生的资料费。
2、多媒体课件、课程资源及题库建设等工作中发生的费用。
3、教学建设中的有关软件费。
4、发表教改论文费。
5、参加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及专业建设有关会议差旅费。
6、成果鉴定费。
三、经费管理
经费由研究生学院进行管理,财务处进行监控,经费开支实行项目负责人制。精品课程、教改项目经费属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不准购置与项目无关的物品。凡弄虚作假将项目经费挪作它用者,一经发现立即停用,并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四、经费报销程序
精品课程及教改项目按校级/省级及批次,统一由研究生学院制定经费本,经费本一式两份统一由研究生学院和财务处保管。项目经费报销需持相应报销单据,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由研究生学院院长审核并于经费本记录后,持票据到财务处报销。
五、其他
研究生学院将定期对精品课程及教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立项后建设不力的项目,将通报限期整改,直至取消项目并收回资助经费。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