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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2018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任务落实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18】34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生2018年就业创业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创业,切实发挥人才资源优势,服务辽宁全面振兴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树立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是衡量高校办学质量和水平高低,事关学校的生存和发展的责任意识。认真落实校院两级就业工作主体责任,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全面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形成 “学校统筹,学院落实,各部门共同参与,全校齐抓共管”的就业创业工作格局,为辽宁全面振兴提供人才保障。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落实就业创业工作主体责任

1. 加强组织领导,全校统一思想。学校党委负总责,成立和完善校院两级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领导、机关各职能部门和二级院系分工负责,明确和细分责任目标,责任到学院,责任到人,形成党政部门齐抓共管全员抓就业的工作格局。

责任部门:学校党政领导一把手,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

2.进一步落实校级领导包院系责任制,校领导每年不少于2次参加所承包二级院系就业创业工作会议,按照学校就业创业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分解任务,督导检查落实情况,研判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工作。

责任部门:校领导

协同部门:二级学院、党政办公室、招生就业处等

3. 出台学院就业创业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的院系领导包专业、教师包学生责任体系,责任到专业教师和辅导员,建立“一对一”责任台账,落实二级院系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直接责任。

责任部门:二级学院

4.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作为制定有关政策与工作计划的重要依据,突出为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的理念,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全力落实就业创业工作。

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学生处、团委、财务处、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大学科技园、校友工作办公室等

(二)加强内涵建设,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坚持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积极推进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把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作为调整培养模式、课程体系的重要参考内容。同时完善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对于就业质量低的专业及时进行专业改造和淘汰。健全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经费拨款、专业调整的联动机制,保障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责任部门:教务处

协同部门:质量评估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等

2.继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加强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借助校企合作平台,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健全创新创业实践育人体系,出台政策鼓励教师和社会资源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

责任部门:教务处

协同部门:二级学院、人事处、财务处、招生就业处、校友工作办公室等

3.学校各类实验室面向全体学生开放,为学生从事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提供服务。加强实训培训基地、工程实训中心、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和众创空间建设,使其成为提升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基地,解决人才培养与就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责任部门:教务处

协同部门: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各学院、招生就业处等

4.深入开展主要基础课程科技创新竞赛和具有学科专业特色的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在校院两级竞赛的基础上,选拔推荐优秀学生和团队参加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活动,提升毕业生创新创业能力。

责任部门:教务处、团委

协同部门:二级学院、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等

5.推进学校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导师库、项目库,吸纳不低于10%的应届毕业生入驻基地开展创新创业实训实践和创业项目孵化,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创业。

责任部门: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协同部门:二级学院、团委、学生处、校友工作办公室、大学科技园等

6. 发挥科技优势,带动毕业生创新创业。充分发挥学校和企业科技资源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继续组织学生在创新团队内接受创新实践和训练,提升学生的科技意识和创新能力。积极吸纳学生参加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每个项目要吸纳不少于3名应届毕业生参加,参与实践时间为半年以上。对于留校继续协助导师进行科研项目研究的毕业生,学校提供政策补助支持。

责任部门:科技处

协同部门:二级学院、招生就业处等

(三)大力拓展省内就业市场,提高就业质量

1. 依托目前建立、参加的校企联盟和已有的校外就业实习基地,立足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有效整合行业资源、社会资源、学院资源,深入开展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产业集群的对接合作。紧盯行业企业发展趋势,深挖就业需求和创新创业项目,通过校企合作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就业创业供需信息,促进供需精准对接。

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教务处、二级学院

协同部门:科技处、校友工作办公室、教务处等

2.认真办好校园综合大型招聘会、校企联盟企业专场招聘会和特色行业、企业专场招聘会,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每年收集、发布的就业岗位数量不低于毕业生人数的1.5倍,发挥校园就业市场主渠道作用。

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二级学院

协同部门:校友工作办公室等

3.各学院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组队对接省内各城市,与用人单位建立长效的人才需求合作关系,注重省内就业市场的开拓。各学院、各部门和广大教职工要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宣传学校办学优势和毕业生资源。把校企合作、学生实习与就业创业联系起来,积极通过毕业生就业质量的跟踪调查、企业回访、座谈等方式深入企事业单位进行市场调研,使学校、用人单位、毕业生三者之间形成互融互通。

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二级学院

(四)提供全方位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

1.建立从大一到大四全覆盖的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课程指导体系,形成 “理论+实践”为一体的多元化教学方式。积极探索就业创业课程改革,开展校内导师就业创业理论教学和校外导师实践指导相结合的“双师同堂”,开展个性化职业咨询服务,举办举办名人名企就业指导讲座和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示范性比赛。

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团委

协同部门:学生处、各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等

2.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切实转变择业观念,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和成才观,自觉把个人理想同国家和辽宁发展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激发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热情。树立在基层就业创业、在辽宁就业创业的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更多的毕业生扎根辽宁。积极对接“一带五基地”“五大区域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 “三支一扶”“辽西北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基层就业项目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团委、各学院

协同部门:学生处、校友工作办公室等

3.继续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和退役大学生扶持政策,举办入伍政策宣讲、典型事迹报告会、主题演讲、国防知识竞赛等宣传动员活动。

责任部门:学生处、团委

协同部门:各学院

4.开展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建立了台账,及时掌握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情况,通过个性化辅导、优先推荐岗位、申请奖助学金、发放求职补贴、设立公益性岗位等方式,确保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

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

协同部门:各学院、财务处等

(五)加强监督和考核工作,确保数据准确

1. 学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与各学院签订省内就业率目标责任状,明确二级学院责任目标,把就业率、省内就业率和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作为重点考核要素纳入对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责任部门:校院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

2.进一步完善学校对学院就业工作动态监管、核查机制,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把毕业生就业率核查工作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工作结合起来,建立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向核查常态化工作机制。

责任部门:校院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

 

 

                                                             辽宁工业大学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