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选调2023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公告》,经学生自愿申报、所在学院推荐、专家面试评审、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议,现将我校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0日。具体推荐人选名单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推荐人选有异议或意见,请于3月20日17:00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党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416-4199636
电子信箱:lngydxzzb@lnut.edu.cn
中共辽宁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