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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

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协助组织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辽政教督室〔2022〕27号),我校广大教师和学生要广泛参与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调查问卷。

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请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职”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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