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有关要求,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辽宁省纪委监委《关于在省管高校全面推行“阳光三务”的通知》,结合《辽宁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及学校工作实际编制并发布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本学年度,按照《辽宁工业大学“阳光三务”推进工作方案》要求,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依法公开、公平公正、有利监督、服务师生、方便公众的要求,积极回应师生关切的问题,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监督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全校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文件要求,从而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书记、校长领导,党政办公室组织实施,校内各部门通力协作,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并加强对各部门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督查校内各二级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
(二)拓展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学校下发2022年度“阳光三务”工作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相关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信息公开清单,责任到部门、到具体负责人,明确各公开事项的公开依据、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及公开时间,确保各相关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和清单要求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学校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打造线上线下多层次、立体化信息公开平台。建立健全学校门户网站、校内信息网和网上办公系统的信息分层发布机制,通过年鉴、校报、学校广播、校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教职工会议等途径进行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学校官网、二级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短视频平台等媒介渠道,拓展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学校招生就业处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注重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通过现场咨询会、电话热线、高招问答系统、阳光高考平台、手机微信公众号、手机网站、网络直播等方式积极做好咨询解答服务。在招生咨询会上现场发放《2022本科招生报考指南》等宣传资料,给广大校友邮寄《2022本科招生报考指南》,在学校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公开《辽宁工业大学2021年本科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面向社会公开学校招生政策及人才培养模式等信息。学校主动发布信息,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客户端、光明日报客户端、央视频、中国日报网、学习强国等媒体发布信息126条,得到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和好评。
(三)明确公开流程,丰富信息公开工作内容
学校修订《辽宁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细化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根据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按照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处理具体的公开信息。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遵守保密审查制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涉密信息不能对外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21-2022学年,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发布各类信息2900余条,并通过年鉴、报纸等材料主动向校内外公开信息。一年来,外宣126件;校园网主页上传信息316篇,其中,学校新闻156篇、综合资讯111篇、本科教学23篇、学术动态10篇、通知公告16篇。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校名称、负责人、办学地点、联系电话、办学性质、办学定位、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一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学校公共资源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比如大型仪器管理系统等,公开学校教室、公用房、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公寓等公共资源信息。
4.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包括学校重大资源情况;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励、就业指导、毕业生就业质量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在教育厅网站和学校网站公开《辽宁工业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辽宁工业大学2021年本科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途径
互联网等新媒体(办公自动化、学校网站、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短视频平台)、各类纸质(年鉴、手册、报表、校报等)、宣传栏(橱窗、电子显示屏等)、教职工会议、其他形式(发布会、咨询会等)等。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已在《辽宁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一年来,学校接收并及时处理了30件来自民心网的电子邮件,公开回复30件,其中五星级回复件16件,占比约53%。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师生及社会公众对于我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十分满意,尤其是在招生就业环节、专业设置等方面能够及时查询学校的相关信息,可以通过网站、微信平台和电话与相关部门直接联系获取信息。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经过与工会等部门核实,无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改进措施
随着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推进,目前学校已基本形成有效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但在信息公开人员的专业性、信息公开流程的规范性、监督评议的有效性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的提升。针对这些问题,学校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从以下几方面改进:
(一)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推动队伍建设专业化发展,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管理效能。在执行好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增强与宣传、网络信息部门的联动培训,共同提升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
(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以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为依据,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渠道、方式、程序和时限,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优化保密审查流程,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促进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三)提升信息公开监督效能
自觉接受全校师生员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以信息公开网站为切入点,通过设立的信息公开监督电话、电子邮箱等途径定期获得社会评议,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监督。
七、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见附件。
辽宁工业大学
2022年10月28日